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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及配套厂商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盐城天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即配套厂商职业道德规范。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该制度的解释执行。
四、公司全体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1)认同公司价值观,以成为"江苏天程人"而自豪,贯彻"挑战、精诚、团结、超越"的企业理念,热爱、关心公司的改革与发展,积极为公司献计献策,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视公司为自己的家,爱护公司一切财产,在每个运行环节上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养成自觉遵章守纪好习惯,对所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都有制止、举报的责任;
(3)要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反对处于任何目的的欺骗、作假行为;
(4)在经营活动中,要公平对待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赋有管理领导职权的员工,还要公平公正对待所管理领导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5)在业务运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记录准确、清晰。严格禁止在业务中舞弊、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良行为。
2、公司全体员工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1)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的机会;不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2)公司员工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与公司利益有冲突或有冲突可能的公司、单位以任何身份任职,不准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务决策和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不能允许其家属或第三人接受该类馈赠。公司员工代表公司购买商品应遵循公司的采购政策,在业务往来中不允许进行贿赂、收取回扣或其他诱惑;
(4)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准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3、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管理不报告他人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及本规范的行为,公司对报告人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报复者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加重处分。
4、违反本规范的处理方式:
(1)当发现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时,有关部门应当把有关事实的文件及调查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通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收到通报事项检讨以后决定是否召开处理会议进行决议;
(3)惩罚规定如下(具体参照公司具体相关制度和条例)
a.惩罚要素:泄露情报及机密;1次停职以上,2次辞退;
b.惩罚要素:职务外行为:惩罚内容:1次停职以上,2次辞退;
c.惩罚要素:索贿受贿;惩罚内容:1次辞退。
五、公司配套厂商职业道德规范
1、公司配套商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1)透明经营。诚实纳税,合法经营及树立正确道德观,将公益和秩序放在首位,实践透明经营;
(2)通力合作。遵守与我司之间公正的贸易秩序,以***的产品和服务增进我司的管理与利润,坚决履行与我司之间的约定,通力合作,寻求共同发展;
(3)品质经营。通过技术及品质支援,对我司保证部品品质方面做出自己***的努力,将持续生产***品质的产品,制定零缺点部品生产系统放在首位,当技术人员、设备、材料、作业方法等对品质造成影响的因素有变动时,应根据顾客的4M规定,事前申报,预防发生品质问题;
(4)信息保密。通过贸易往来获取我司在业务上、技术上的机密,无我司允许绝不泄露,强化管理和安保措施。
2、公司配套厂商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我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1)任何情况下,绝不私下对我司利害关系者赠送钱财、款待或折价优惠等有价馈赠;
(2)不因自己优越的权限或支配性的地位作出任何不正当或不合法行为;
(3)任何情况下,不得因个人利益使用在业务上获取的信息,从我司获得信息不得蓄意泄露给第三者。
3、违反本规定的处理方式:
(1)对于配套厂商,公司根据事情后果的轻重实施适当的措施,如中断交易往来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具体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2)对于配套厂商的员工,有关厂商应当及时地处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或配套厂商应当予以赔偿。